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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党员林波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作者:四支部   发布时间:2013-09-29 00:00:00  浏览次数: 1752次

经相关部门推荐,民革四支部党员,林波律师于2013年9月4日至6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顺利通过了考试,获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因此,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定要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才能担任创业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林波律师是南充律师中唯一一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律师,必将为我市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中小板上市中积极出谋划策,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