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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提案促进《南充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出台
作者:朱兴弟   发布时间:2013-08-30 00:00:00  浏览次数: 1706次

近日,《南充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于今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南充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出台,缘于南充民革2012年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餐饮垃圾处理的建议》(市政协第235号提案)。提案提到,“南充市的餐馆、酒店和大专院校食堂每日产生数十吨餐饮垃圾,餐饮垃圾多被养殖户收购用于喂猪,或被简单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有的被不法分子生产“食用油”回流餐桌。餐饮垃圾的无序处置和“泔水猪”的泛滥,不但造成环境污染,还给市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提案建议:一择址建立餐饮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二是餐饮垃圾处置由政府牵头,商业化运营,以招投标方式选择企业投资,集中处置。三是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对餐饮垃圾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餐饮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四是制定《南充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加强对餐饮垃圾的监管。一方面倡导文明、节约消费,减少餐饮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实施餐饮垃圾处理登记制度,切底杜绝用“泔水油”加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发生。

该提案引起了市政协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研究,于近日出台《南充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城市管理部门以公开方式招标餐厨垃圾回收企业,对中标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资格”,具有油水分离,油、渣资源利用的工艺;取得许可证的回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未经批准,企业不得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

《办法》还提出了建立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